上海一社区上演惊心动魄的一幕!不动,这辆车

上周六(11月15日)下午2点,普陀区北石路540弄樱花园社区上演了令人震惊的一幕:一位老人突然病倒。 120救护车在确认老人无大碍后赶赴现场救援。救护车离开后,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障碍:一辆私家车停在救护车后面​​,挡住了去路。救护车延误了20分钟!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我们来看看昨天下午(11月16日)记者来到该社区时的情况。许多居民聚集在一起,兴奋地讲述了周六发生的事情。居民焦先生:当时周围人很多,担架就等在这里。然后我看到一辆SUV停在这里,前面停着一辆救护车。于是大家都在这里等着给他打电话,但是他没有联系上。 我联系了居委会,居委会说联系物管,然后就给保安打电话了。rd在门口。记者:保安给业主打电话了吗?车主进入时需要登记吗?居民焦先生:没有,临时车辆进入我们小区是没有登记的。救护车进来后,我们问保安,这辆车是小区的吗?你(打不通电话的人)应该去他们家门口找他们,对吧?记者看到,樱花园是一处老旧聚落,没有固定停车位,可容纳120人。当时,我们骑行在小区主干道的最后一排,小区后门前。地上有禁止停车的牌子,但现在不常见了,打开也导致救护车受阻后无法行驶。救护车延误了20分钟!整个过程烂了……居民告诉记者:↓↓但私家车没有留下电话号码,业主也没有登记车主信息。随后,部分居民启动了NE点击转移汽车并试图通过警方联系车主,但对方没有接听电话。无奈之下,一些热心居民联系居委会,提出通过社区扩音器给车主打电话,但没有被采纳。大约20分钟后,在居民提醒下,保安拿了钥匙打开后门,终于将救护车送了出去。居民夏阿姨:我打了3次110,车主都没有接听。我让居委会用扩音器播放。这个人一定会听到的。居民焦先生:我们让保安开门,他就开门了。保安连开门的念头都没有。保安就等在这里,他不知道该怎么办。为了核实情况,记者查阅了该小区的公开录像。显示,当天下午12点59分,救护车驶入社区。 13时15分,一辆白色SUV停在救护车后面​​附近。发现救护车被堵后,多名居民打电话寻求建议。直到13时34分,物业才打开后门,救护车才能出发。记者了解到,该男子当天突然病倒,今年92岁,患有严重心力衰竭。事发前一天,他已出院。幸好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,及时稳定了他的病情,没有将他送往医院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老人女儿:后来慢慢康复了。由于他昨天刚出院,身体有些不舒服,所以叫了救护车。记者:他的病是什么?老人女儿:心力衰竭,医生救活病人下来,车主的车在上面。这个司机实在是太不道德了。不应该像这样s。你想停止拯救生命吗?社会一定有问题。如果没有问题的话,小区里是不可能停车的。如果我父亲真的情况危急的话,他早就死了。收银员夏阿姨:还好今年没什么事。如果情况不见好转,物业公司有责任(如果急救延误了),居委会也有责任,车主也有责任。你承担不起三方责任。幸好老人没有出事,但私家车挡住救护车的去路就完全不合适了。记者了解到,小区后门应急车道上停着120辆救护车。地上有禁止停车的牌子,但车主却视而不见,仍故意将私家车停在那里,让救护车看上去“被堵住了”。居民认为车主应对这起事件负责t,居委会也难辞其咎!既然停着的车堵住了路,那还怎么开放去占用小区内的道路呢?更重要的是,事件发生时,物业公司和居委会都束手无策,没有应急预案。记者找到小区物业管理核实情况。对方表示,根据物业管理规定,保安人员应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,登记内容不仅包括联系电话,还包括来访地址。不过,事发当天,停放车辆并未留下任何纸条。这实在是物业管理的疏忽。樱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所负责人 张秀月:按道理来说,我们需要登记,我们的保安也会被问到。我们短时间内不会登记他的地址和电话号码,因为这毕竟是隐私,有些人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告诉我们。我们登记了一辆已经停放很长时间的汽车。记者:周六保安有没有登记这辆车?樱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所负责人 张秀月:这辆车没有保安登记。我问保安,店主说是送的礼物。另外,当我们看到周末急救车辆到来、停车位拥挤时,物业管理为何不跟进协调并进行指导?负责人解释:因为社区治安比较严密,当时我并没有真正考虑过这件事。小区樱花园物业管理处负责人 张秀月:保安室有两个人,一个坐在门卫室,一个可以巡逻、打卡。比如他们为什么不使用扩音器来找人?当地居委会记者l得知居民的建议没有被采纳,因为小区的扩音器是固定的。值班人员赶到现场,用“咔哒”挪车的方式联系车主,但对方并未接听电话。镇西二居委会主任程文军:我们社区广播当时正在维修。 1点28分,我们居委会接到电话后30分钟赶到了现场。当时周边有很多居民。居委会也采取行动安抚居民。当时就到了物业管理公司。经联系得知,目前尚未联系到车主。当地居委会表示,将配合业主委员会,鼓励物业检查是否漏水,加强管理,同时加强对业主的宣传,提高居民停车意识,杜绝类似事件发生。ROM发生。业主表示,将加强培训,完善应急分流管理,并将这辆违停私家车列入黑名单。生命至上,为救护车让路就意味着拯救生命。让路既是一种道德意识,也是一种法律要求。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救护车超速行驶时,没有执行紧急任务的,其他车辆、行人必须让路。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还规定,阻碍救护车通行的,将面临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面临拘留等行政责任。法律不是虚构的,它是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发生在樱花园小区的这一幕,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算是幸运的。我希望很多人都能从中吸取教训。如果您有“急、难、急”,长按识别二维码“新闻广场”“T”下图“同心服务平台” ↓是三 拨打同心服务广场记者团的两种方式 ①长按识别或扫描海报 ↓使用左上角二维码下载看新闻app进入报道区 ②长按识别或扫描海报“新闻平台”下方二维码也可一键直接联系 帮助、咨询、意见和建议 编辑:胜利、杨文军 视频编辑:常亮摄像:朱勇 剪辑:季明